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农村工作部、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等六部门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适应农村地区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以下简称村支“两委”)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农村依法治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重点宣传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系列方针政策;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三是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七是深入宣传农村依法治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5月上旬—6月上旬,为期一月。在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相关工作可以延续到年底。
四、主要措施
各地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全省“法律进乡村”的重点工程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的亮点工程之一,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时间1-2天,培训面要达到90%以上。要以全省“五五”普法2009年读本和《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法制培训基本教材,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尤其要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难点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村内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农村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现实需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墙(板)报、标语、横幅、小报、夜校等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和法制文艺等形式,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要突出抓好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是狠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争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基本做到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建制村建立一个法律书屋,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普法读物的力度,保证每个辅导站、法律图书角都有一定数量的普法书籍、材料和设备。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四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分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要在村支“两委”干部、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教师、农村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之成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要发挥大专院校法律专业教师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组织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五是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当前农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高涨的需要,引导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积极组织农村干部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省是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近年年均外出务工人数超过1200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全省返乡农民工预计超过280万人。针对农村就业压力增大带来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的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本次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统筹安排人员、经费,为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开展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对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要把本次活动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农村地区的专题法律宣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乡村为村干部和农民讲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认真完成本次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力求活动有声势、有内涵、有实效。各依法治市州办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应及时报省依法治省办。
(三)各司其责,通力合作
在本次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司法行政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积极维护稳定、增进和谐;农办、民政、农业等涉农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切实完成所承担的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在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省依法治省办将酌情组织检查组赴各地进行检查和督促。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将开展本次活动的工作总结,由各依法治市州办及时归总上报省依法治省办。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