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湘治省办发[2008]25号)的部署,省依法治省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经过公开推荐和征求各方意见,对征集到的100余件参评人物和事件材料进行筛选,确定了初评入围人物和入围事件。2009年3月13日,省依法治省办召开评审会议,通过17名评委对入围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热烈讨论和慎重投票,最终评定“质疑大桥收费维护公民权益的青年学者倪洪涛”、“二十二年义务宣传税法的八旬老翁刘镜鑫”等10人(含群体)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发布实施”、“湖南株洲率先掀起网络反腐风暴”等10起事件为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现将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名单附后),详细情况介绍请登陆《湖南法治》网查阅。
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宣传本次评选出的典型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公民,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加快富民强省步伐,构建和谐平安湖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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