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五月,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县紧紧围绕“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这一主题,以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在全县认真开展了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了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自治的能力和水平,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统一思想,精心安排部署 4月23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司法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信访局等单位按时参加第六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制定了《长沙县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4月27日以长治县办发〔2007〕2号文件及时发到了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为了抓好落实,5月10日,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会议,对司法行政系统如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了详细具体的安排。5月18日,在全县“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和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 对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全县各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县司法局全体机关干部和全县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会议。各乡镇收到文件后,也相继召开了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突出主题,强化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工作必须收到实效,为了避免为宣传而宣传,使工作流于形式。我们认真进行了思索,在活动的组织、活动的开展形式、活动的督查等方面下了功夫,突出了“三抓”:抓重点、抓形式、抓督查。注重了“两个结合”: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专项维稳活动相结合。在全县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抓宣传重点。这次活动重点以省里规定的宪法、物权法等9部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如白沙乡针对偷盗和赌博现象,在晚间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提醒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农业工作部门针对农村假农资现象,组织人员下乡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进行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活动。 (二)抓宣传形式。现在,人民群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和途径越来越多,为此,我们在广泛运用了横幅标语、宣传单、法制讲座等传统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手段的同时,也及时发挥了新闻媒体宣传特别是电视宣传信息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运用了多种宣传方式,形成了全方位、立体的宣传网络,把宣传范围做到了最大延伸。一是举办法制培训班和法制专题讲座。各乡镇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增强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黄兴、春华、北山、金井、白沙、跳马等乡镇,通过邀请县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或乡镇政法委员,对镇、村、组干部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涉及禁赌、经济、损害赔偿、信访、青少年教育等法律法规。跳马乡在5月25日请我县的资深律师游兴给全乡的人民调解员上了一堂关于农村损害赔偿的专题法制课,游律师通过自己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向人民群众讲授了生动的一课,受到听课群众的好评。二是利用宣传橱窗、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如金井镇依法治理办根据治安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制宣传内容,编了一本法制宣传歌谣,组织老年腰鼓队在全镇人口聚居的地方进行文艺演出。在人民群众中广为流传,深受群众喜爱。本次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县共悬挂各类横幅22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60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20多台次。三是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农村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电视已深入千家万户,是农村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为此,我们联合县电视台的“法治时空”栏目,对政法各部门、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办事、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对与农民朋友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农民自我保护、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并每周播放《农村普法教育系列光盘》,通过讲述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活生生的法治故事,使深奥难懂的法律变得直白、通俗易懂而且生动有趣,深受农民朋友喜爱。福临镇通过信息平台,不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法治信息,时时提醒群众遵法守法。四是积极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认真做好农民简明普法读本的发送培训工作。各乡镇结合《农民简明普法读本》的免费发放工作,组织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等上门送法入户,温暖民心。我县现已免费发放1万册到农户手中。县司法局结合《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内容,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干部等,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普遍进行一轮法制培训。培训以乡镇为单位,以讲座为基本形式,重点辅导讲解依法行政、村民自治、土地承包、治安管理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内容,着力提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大部分乡镇还自行编印了简单的法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各户。如金井镇依法治理办印发了一份简易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发放到各农户。 (三)抓活动督查。为了认真贯彻省、市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安排,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督查组,对全县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5月22日,由县司法局副局长熊利清带队,深入青山铺、福临、白沙、金井、双江等乡镇进行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督查,对各乡镇贯彻通知精神、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四)注重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目前,我县正处于大改革、大开发的时期,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多。我们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作为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着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解决农村实际问题;围绕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如为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防范和制止重点工程建设征地中出现的抢搭建、抢装修、抢种养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工作正常秩序,4月26日开始,县司法局在各工业园区和星沙镇的高沙、土桥、灰埠,洋湖、螺丝、石子、泉塘、杨高等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拆迁知识的宣传,在宣传活动中,让拆迁户都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使他们形成自觉抵制和自觉拆除违章建筑的良好社会风尚。针对这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 1000 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 (五)注重与“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相结合。结合“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利用基层司法调解网络,组织全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例如2007年4月27日凌晨,北山镇福高村老屋里组村民浣运强在望城县桥驿镇一处水利工地上不慎被卷入搅拌机当场死亡,由于施工方没有及时通知死者家属就将其送往火葬场,引起死者家属及当地村民的强烈不满,遂纠集亲戚及本村村民100余人赶往工地闹事,致使工地无法正常施工。望城县公安机关和事故调解相关部门火速赶往现场,与家属协商未果,北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得知情况后,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迅速赶往现场,积极协商调处。死者家属家境困难,上有七十岁的老父亲,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幼女,妻子还患有轻度的精神病,死者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针对这一特殊困难的家庭,调解员一面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公安民警疏散围观的群众,同时和望城县事故协调部门以及施工方进行协商,通过努力争取,最后达成由施工方按照事故赔偿的最高标准和人道主义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赔偿人民币28万元的协议,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避免了一场跨县界的重大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调解员同时也就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本月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化解过程中有近5000人得到了较深刻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狠抓落实、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认真部署、积极督导、检查总结,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水平和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5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由于县和各个乡镇层层培训,普遍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提高了农民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我县近几个月来在农村流行一种“转转麻将”,因其参与人员较多,成了一种聚众赌博,对农村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涉及的乡镇大都进行了专项的法制宣传,如白沙乡还专门在晚间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提醒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赌博。同时公安也配合加大了打击力度,现在农村的这种现象已经基本消失,法制宣传教育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对排查了解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基层干部包干负责制,即宣传政策到位,化解矛盾到位,消除后患到位,跟踪回访到位,并定期督查通报,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隐患漏洞不过夜,营造了良好的农村发展环境。据不完全统计,本月的矛盾纠纷比上月有明显减少。 三是密切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一项工作,要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拥护,关键是看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群众需要的,我们就做,而且做得要让群众满意。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各种宣传资料,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去,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四是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过去,法制宣传单一,手段和措施简单,效果受到影响。现在,整个法制宣传月的平台多,载体多,内容多,全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长沙县依法治县办 200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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