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治区组发[2006]02号
各街道、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2006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切实做好全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全面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推动“法治雨花”建设,加快依法治区进程,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于200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全区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试对象 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在编在岗的下列公职人员,必须参加2006年度学法考 试: 1、全区在职县级领导干部; 2、区直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 3、区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4、中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医疗机构全体医护人员; 5、区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6、街道、乡、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村支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二、学法考试内容 《湖南省“五五”普法2006读本》。 三、考试办法 1、实行集中开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抽考对象由省依法治省办、市依法治市办组织考试,其他必考对象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2、考试内容由省、市统一命题,试卷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3、凡因故缺考或者考试未及格的人员,由区依法治区办统一组织补考,补考事项由区依法治区办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省依法治省办、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我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9月份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摸底登记和学法教材征订时间。凡应参加学法考试的部门、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职人员人数完成教材征订任务,并详实填写《雨花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核登记表》,于9月20日前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上旬为公职人员学习培训时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考前组织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各部门、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公职人员学习《湖南省“五五”普法2006读本》,全面完成2006年公职人员学法任务。 3、10月下旬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时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街道、乡、镇、区直各部门、区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0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必考人员、学习教材、考试合格“四个到位”,参考率、合格率“两个百分之百”。 2、2006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和统一考核。各单位的考试情况和参考率将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区。各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与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干部的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干部评议、考核、晋级、提拔、使用的依据。 3、《湖南省“五五”普法2006读本》是全省学法考试的统一教材,参考对象必须人手一册。请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好人数并填写好《雨花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核登记表》,于9月20日以前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购买普法读本,每套资料为25元(联系电话:5880181、5880184)。 4、公职人员的学法考试,是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法治雨花”建设的重要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区直各部门、区内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全区“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推动我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不断深化和规范。 附:《雨花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核登记表》 雨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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