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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2008-09-26 15:33:39 来源:
 
攸治县发〔2008〕5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校、县直有关单位: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今年9月的最后一周(9月22日至28日)开展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组织好我县的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08年第七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要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做好“五个一”: 1、开展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县教育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各类学校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争取有一批学校达到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标准。 2、为学校学生上好一堂法制课。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好一堂内容实用、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县依法治县办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提供一套法制讲课资料。 3、举行一次中学生法律知识测验活动。各学校要组织中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验,测试题样卷由县依法治县办提供,具体活动由各学校组织,可以采取书面竞赛、口头抢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4、对特殊群体青少年进行一次走访。各乡镇要通过举办“一份法律服务卡、一场法制电影、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学生开展一次走访式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在校的“问题”学生,各学校要采取结对帮教、促膝恳谈、心理咨询等方式,促其改正不良习惯。 5、组织一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由县综治办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净化学校外部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学校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综治机构要牵头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青少年维权、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表彰活动中,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司法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提供支持与服务。 3、总结经验,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以及教育局、团县委、司法局等参加活动的有关部门单位向县依法治县办提供活动的开展情况,各乡镇要对这次活动进行书面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攸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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