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二ОО六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之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新发展,促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 1、切实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上半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根据全国、省、市“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全区“五五”普法规划,并报区委、区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同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也要对本地区、本单位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2、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做好全省、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的考核评选、推荐呈报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总结交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全面动员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着力加强典型培育和分类指导。根据新时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点和内在发展规律,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并结合本地区和部门的实际,确定自己的联系点,切实加强指导,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4、精心组织“五五”普法骨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认 真组织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参加市、区集中培训,以适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的需要。要按照普法教材人手一册的要求,切实做好《“五五”普法2006年读本》的发行征订工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方式,组织学法对象进行学习。 5、大力营造“五五”普法社会氛围。各街乡镇、各部门要有计划的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临的良好机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媒,开辟固定的宣传专栏,扩大宣传的受众面;要在全区大型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车站、码头等人流物流集结地,建立和设置公益性普法广告,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居)民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并结合“五五”普法的要求,不断进行探索完善,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要侧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对公务员要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对青少年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法律素养的教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对村(居)民要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要突出抓好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省依法治省办统编教材《“五五”普法2006读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为今年重点学法内容。 1、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轮训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扩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特别是要在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方面取得进展。 2、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经管人员学法用法。要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及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业经管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岗位学法力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规定。四季度,区依法治区办将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举行全区干部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 3、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继续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度。不断规范和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强化法制副校长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任务和作用。探索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机制。以农村、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大力开展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大力加强对农村村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措施和手段。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渠道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探索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并先行试点后,组织逐步推广。依托劳务培训,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年内开展的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推动“一学三讲”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五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每户居民一本《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建设。 3、认真组织集中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五五”普法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和全省第五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五下乡”等系列集中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规范办案,维护程序公正”活动,大力加强以此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促进司(执)法队伍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的法制理念,提高他们的相关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协调推动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专门的检查清理和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办案程序制度,规范办案手段和方法,提高司(执)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对司(执)法程序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坚决撤消各种于法不符的办案规则和措施,认真纠正因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的各种错案,严肃处理相关典型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继续深入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已开展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部门和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考核评议的内容和程序,拓宽监督渠道,把系统考评和社会评议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奖惩。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着重抓好典型经验的推介和宣传,提高整体的法治化水平,切实解决司(执)法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纠正司(执)法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3、继续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一季度,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将命名表彰第二批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并对继续推进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在继续组织推动创建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完善好方案和措施,切实做到活动有部署,督查有落实,考评有奖惩。 4、继续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继续推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和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促进农村和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年内,要做好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的试点工作,积极为全省组织开展的集中清理、修订活动摸索经验。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5、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任务和目标,完善实施方案和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提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针对当前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突出,导致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实际,年内,区依法治区办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依法规范劳资合同关系和依法规范征地拆迁两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增强劳资双方和征迁各方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预防和遏止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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