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长沙>>正文内容

长沙市2008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 动 总 结

2008-12-22 00:00:00 来源:
 
长沙市2008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 活 动 总 结 今年9月22日至28日全市组织开展了“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深入、形式多样,大力宣传了《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青少年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现将该次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安排深入扎实 顺应青少年学法的实际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了长治市办发[2008]14号文件《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对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总体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并要求各参与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搞好活动安排,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活动总结。参与活动的各职能部门责任更加明确,工作任务更加具体,同时也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着力推进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紧扣主题,系列活动开展顺利 本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中,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部署安排,各中小学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使青少年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法制教育。 一是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各种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接受能力,采取知识竞赛、黑板墙报、摸拟法庭、演讲辩论、上法制课、主题班会等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望城县六中、职业中专、新康中学、育红中学、乔口中学、靖港中学等邀请了长桥劳教所的学员进行现身说法报告会;星城中心学校、县一中等以班组为单位组织了征文、课堂法庭等有意义的法制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学法用法高潮;县教育局、县依治办联合开展了“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县教育局组织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了一堂内容实用、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等。 二是依法治校,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依法治校标准,把各校依法治理情况纳入年底各校的工作考核。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其中宁乡县、天心一中等地抓依法治校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三是专项整治,努力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给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活动期间对所有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进一步优化了教学环境。天心区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城区中小学校还加大了早上7时至8时,晚上9时至11时等事段的治安管理,加强了对学生的社会保护,受到了很好的成效。 在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要,积极推动各地青少年维权岗特别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为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在农村举办“一本法制书、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一次上门法律服务”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全市有关部门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社区、基层组织、用工单位和民工夜校等多种法制教育资源,教育引导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深得各级领导的好评。 三、督促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每年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取得应有的实效,年初,市依治办、市教育局将就此项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查。9月份活动启动以来,市依治办和县教育局及时收集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对抓得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 长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十八日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