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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6-06-02 15:33:39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一学三讲”活动)精神,努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村(居)民的法律素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区村(社区)实际,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宣传维护稳定、规范经济秩序以及与村(居)民工作、生产、生活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在村(居)民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尚, 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满足广大人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推进“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要与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法律五进”的载体作用,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宣传内容 这次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与雨花区开发建设密切相关、与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土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工作对象 “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要突出以村(居)民为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外来务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进行“应用型”教育,侧重提高依法决策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对青少年要进行“启蒙型”教育,侧重遵纪守法和法律素养的培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守法型”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依法促进和保障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对农民要进行“责任型”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具体措施 (一)“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四进” 一是法制宣传资料进户,编写适合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村(居)家庭免费赠送。 二是法制信息进户,利用广播网、村(社区)法律学校、宣传栏、宣传板报普及基本法律知识。 三是法制文艺进户,组织业余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法律服务进户,实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社区(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 一是举行全区“一学三讲”活动的启动仪式。由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牵头,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志愿者在全区人流集中地段举办大型启动仪式,采取展示法制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进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开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氛围。 二是组建普法讲师团。由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劳动局、计生局、国土局、房产局、安监局、司法局等部门业务能手组成区普法讲师团,深入各街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开展专题法制讲座。 三是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为主题的“个十百千万”系列活动:“个”,即举办一个法律知识抢答赛,以各街乡镇、区直部门为参赛单位,重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十”,即开展十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在全区人流集中的广场和会场,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和扩大法律的影响;“百”,即开展百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通过社区(村)法律学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千”,即聘请千名法律志愿者,发放“志愿者联系卡”;“万”,即开展“万家学法”活动,组织开展万个村(居)家庭学法读书活动,每户家庭做好一份法律法规知识答卷,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增强学法效果。 六、组织领导 “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区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李电晖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德钧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肖雄飞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雄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贺应武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劳动局、文体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局、国土局、计生局、安监局、民政局、信访局、环保局、城管局等单位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内。 七、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订方案,切实搞好“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在全区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 2、要遵循正面教育,正确引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前村(社区)实际,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注意通俗易懂,让广大人民群众愿听、想听,听得进去,听得明白。 3、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因材施教。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矛盾和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要重点地学,有针对性地学,真正让广大村(居)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4、要大造声势,形成宣传学习教育氛围。要搞好面上宣传教育和重点宣传教育,使活动有声有色,迅速掀起高潮。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多样、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把活动步步引向深入。 5、要宣教结合,学用结合,增强实效性。要寓宣于教、以宣促教,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搞好普法宣传骨干的培训及各村(居)民的教育辅导。活动中,要将法制学习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普法和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雨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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