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8-9-10 浏览次数:40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州)委、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二○○八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今年9月的最后一周(9月22日至28日)开展本年度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为组织好今年的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2008年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各地要围绕“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今年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点内容有以下七个方面: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省教育系统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建立和实施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和协助。届时,省依法治省办将与省教育厅联合命名表彰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要适时对法制副校长进行集中统一培训,以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要在法制副校长中推行备课制度和教案评比制度,切实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宣传教育周期间,要全面组织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一堂内容实用、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省依法治省办将尽快出台《湖南省法制副校长工作指导意见》,对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进行指导和规范,推进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中、小学校(含中专)要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黑板报图片展览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中。同时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选择不同的法律内容、教学方法,使法制教育更便于青少年理解、接受,不断提高他们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尽快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 4、要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有的还缺乏有效监护,真情和关爱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突出需求。要积极推动各地青少年维权岗特别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为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通过每村举办“一本法制书、一场法制电影、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5、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包括进城务工青少年在内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社区、基层组织、用工单位、市民学校和民工夜校等多种法制教育资源,教育引导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城市学校要按照国家政策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接纳进城农民工子弟就近入学。 6、加强对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挽救、转化为目的开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消除他们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误区和盲点。针对在校的“问题”学生(“差生”),推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宣传和青少年维权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教、促膝恳谈、心理咨询等方式,促其改正不良习惯;结合社区矫治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 7、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充分利用基地开展实践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通过到少年法庭、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对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综治机构组织要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行动,协调政法部门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开展第二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要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积极督促各类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在经费投入、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措施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共青团组织要在开展青少年维权、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创建“青年文明社区” 、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评选表彰活动中,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和利用好本系统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努力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安排,加大督促检查落实,统一部署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州参加活动的有关部门向当地依法治市(州)办事机构提供活动的开展情况,各依法治市(州)办将情况统一汇总后,于10月17日前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司法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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