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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五五”普法读本》征订发行和我市2007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9-02-24 00:00:00 来源:
 
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驻岳中央、省属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也是我市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读本》(以下简称《2007普法读本》)的征订发行工作,圆满完成我市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征订发行事项和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7普法读本》的发行 《2007普法读本》和《“五五”普法学习问答》是全省各类普法对象2007年度学法、培训、考试的唯一指定教材。《2007普法读本》内容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理知识、举案说法及社会主义理念教育资料等重要法律、法规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备教材。各县(市)区、市直及驻岳中央、省属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及法制宣传主管机关,一定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扎实开展发行工作,各单位在岗公职人员应按照年度学法工作目标任务,做到人手一册。 二、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的重要一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将就我市学法考试工作进行督查,因此,要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学法培训和考试工作,坚决纠正学法培训和考试中的形式主义倾向,切实加强以考促学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相对集中、保证时效”的组考原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于10月底协调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厅级、处级和科级干部的学法考试和抽查巡考工作。 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发行《2007普法读本》是适应普法新形势,加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统一学法内容,统一工作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各类普法对象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基本职能的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消极淡漠、敷衍塞责的倾向,切实执行普法教材发行工作的各项要求,真正把发行工作抓紧、抓好。 (二)为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组织发行好全省统编普法教材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学法培训,保证各类普法对象年度学法任务的落实。 (三)要认真抓好全市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别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教材发行和考试成绩通报全市,学法考试成绩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存档,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全市统一的普法合格证(《普法合格证》五年一个周期,每本工本费5元)制度。普法合格证实施后,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要协同党委组织部门制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的制度和措施,扩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适用范围,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市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严肃考纪,坚持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点、分设考场、单人单桌、开卷考试、独立作答的规定具体实施,杜绝分散答题、请人代考、互相传抄、考前泄露考题和答案、考试走过场等现象。对于未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或不合格的人员,除组织补考外,从今年开始,一律按《岳阳市干部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在《普法合格证》上注明情况,请各地、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各县(市)区、市直及驻岳中央、省属各单位在组织普法教材发行和普法培训、考试、考核中,要克服利益驱动思想,严格遵守物价政策,坚决不搞乱收费。凡相关单位参与盗印或发行盗版《2007普法读本》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各单位也不能以“内部资料”形式,大量印刷发行普法资料,加重学法对象的经济负担。 专此通知 联系人:汪新罗 李 艳 电 话:8222037 岳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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