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大通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湘治省办发〔2006〕4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 二、活动内容 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内容,围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实际,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等,集中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安排 1、5月上旬,各镇(办事处)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利用广播、黑板报,开辟法制专栏,重点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5月中旬,各镇(办事处)要采取法制讲课、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送法到农村;区法制宣传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免费向农民发放法律、政策书籍,引导农民学会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3、5月中旬,各镇(办事处)要利用基层司法所调解网络,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以当前突出的征地拆迁、民间借贷纠纷等为重点,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化解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有效作用。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深理解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增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改进、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机制和形式,成立相应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大力推进,确保此次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具体领导,确定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农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继续巩固和深化打黑除恶、禁赌禁毒、打击地下“六合彩”、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行车、疲劳驾驶和客车超员开展集中治理。民政部门要组织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司法行政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深入乡村社区和村组农户,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规范土地征收。信访部门要加大涉农信访案件处理力度。 (三)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各镇(办事处)要从实际出发,分阶段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要在继续运用授课培训、街头板报、张贴标语、印发简报等形式的同时,通过采取法律问答、法律竞赛、法制辩论会等一些通俗而生动的宣传形式,寓教于乐,使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重视组织对农村党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支两委成员开展法制教育或集中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向前发展。 (四)开展督查,确保实效。区法制宣传主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不走过场,同时各镇(办事处)依法治理办要及时掌握活动月的开展情况和进度,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图片、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及时上交区依治办。 大通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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