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司法所成功制止一农民工自杀事件
4月26日,芦淞区庆云司法所协同庆云街道办事处、庆云派出所成功制止了一农民工自杀事件。 农民工谭某在惠天然项目部做木工。4月中旬,惠天然项目部与谭某所在的木工班结帐完毕,资金全部到位,但谭某所在的木工班组长未将工资付给谭某就一走了之。谭某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在工地逗留多日,多方求助无果,于4月26日上午爬上施工塔吊准备自杀。 庆云司法所获悉后,立即派员与庆云办事处领导及庆云派出所110处警民警赶赴事发现场,一边耐心劝说谭某,承诺一定维护其合法权益,一边向项目部和包工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调事态后果的严重性。2个小时后,谭某在接到2000元工资后同劝说人员一起爬下塔吊。 事后,惠天然项目部针对民工工资兑现问题,组织各施工班组开会,将民工逐一列表造册,督促工资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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