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津治市办发〔2007〕03号 200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做好2007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平安津市”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重点抓好保障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省编《农民简明普法读本》为教材,深入学习宣传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农民群众掌握依法维权的本领,了解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征订《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年读本》,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加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处理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做到市委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法两次以上,其他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四次。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法律素质考察、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三项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要联合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按法律程序提请任命的政府及审判,检察机关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坚持完善和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岗位学法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学时。市依法治市办要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进一步完善考试考核制度,将国家公职人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和保障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充分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今年,各学校要建立统一的法制宣传专栏,市依法治市办负责购置《法制宣传挂图》,每月一期更换,在学生中开展图文并茂的法制教育。同时,市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要相互配合,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一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推广和交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组织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着重培养农民、社区居民参与村(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能力,增强村(居)民法制观念,使村(居)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积极开展对农村和社区“两委”干部和基层党员的法制教育轮训,培养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增强社区和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的教育功能,指导其办好法制夜校和法制宣传栏等传统的法制宣传阵地,并不断开拓新的宣传载体。今年,市依法治市办、市电视台以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安排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行政执法人员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网开辟普法专栏,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突出加强对农民的维权教育,把“148”法律维权热线电话的法律服务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农村法制宣传开辟一个便捷、有效的载体。 三、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2、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目标,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措施,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展览、文艺汇演、现场咨询等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 3、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积极促进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探索完善和保障司(执)法质量的长效机制,完善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方案,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继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市依法治市办要会同市民政局做好评比表彰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各部门、各行业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争创“全国平安县市”的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依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遏制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津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 主题词:普法工作 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津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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