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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县直单位2007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的情况通报

2007-08-03 15:33:39 来源:
 
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关于对部分县直单位2007年以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的情况通报 县直各单位: 2007年5月15日至25日,县依法治县办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安排,对部分县直单位2007年以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基本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得力,已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各项任务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接受督查的各单位主要领导都能充分认识到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绝大部分单位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并能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经验做法,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认真部署出台适合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县房地产管理局在今年的第一次局党组会议中就专题研究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烟草局局长在谈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说:“实践证明,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的保证,我们普法学习力戒形式,不能走过场”。去年,县卫生局、烟草局、广播电视局、房地产管理局、药监局、环保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畜牧水产局、电力局等单位在“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后便及时制定了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县房地产管理局、安监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和烟草局等单位还制定了一整套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到依法治局、行政执法、假、错案追究等规范性文件多达8件以上,且办文水平高,执行效果好,县房地产管理局日前正在查处违规办证的2名工作人员。 二是工作措施得力有效。接受督查的各单位为了提高依法办事的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均制定了各种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促进了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县政务服务中心今年在服务大厅新增设了“法律咨询窗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服务大厅实现了“五保合一”,集中服务,县国土资源局启动了“电子政务建设”,所有需要上级审批的事项都实现了网上报批,并新增设了法制股专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降为了零,县审计局实现了由现场审计向送达审计的转变,提高了依法行政效率,减轻了审计对象单位的经济负担,县交通规费征稽所改善和提高了执法手段,对交通规费的征稽实行了“掌上电脑查询”,可以及时、快捷、准确无误地查询到每一辆车的缴费情况,对即将超过缴费期的当事人,他们还采取了“提醒服务”,通过电话或书面告之当事人,实现了行政处罚为零的良好结果。 县档案局加大了依法治档的工作力度,对建设银行南县支行、石油公司南县支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发出通知,提出了整改意见,为快速发展壮大民营企业,该局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档案管理指导工作,使档案工作充分发挥了“收齐、管好、用活”的富民强县的作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如何克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制定了办法,并加大了对商业贿赂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县水利局加大对防洪大堤保护、监管的力度,查处了中鱼口富民村、下柴市电排的两处损毁大堤案,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县教育局加大了政务公开和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事务信息都及时公布,在违规家教方面查处了城西中学的个别教师,在违规收费方面查处了浪拔湖太阳山学校、中鱼口常西学校和南洲中学。对今年中学教师的招职进行了阳光操作,试卷制作、监考评卷等都是外县或外单位的人员,接受了社会的监督,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加大了社会办学的整治力度,把好了幼儿园、职业技校教育的入口关,教师职代会在依法治校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县一中和武圣宫中学的教师职代会作用显著,办事实行了一事一议、校务进行了公开。县农业局、药监局、安监局坚持高压态势,联合有关部门有效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效果显著。县检察院重点加大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有效打击了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同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县法院重点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县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2006年10月21日至2007年5月20日,刑拘106人,逮捕88人,移送起诉127起,劳教17人,强制戒毒42人,治安拘留268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县残联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办事,妥善处置,较好地做好了盲人集体上访和残疾人漫漫游业主的思想稳定工作。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领导、员工专业法律素质高,理赔办案质量高,既敢于当原告,又善于当被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起步早,为积极主动地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与县依法治县办联系起草了实施方案,并与今年的“芙蓉杯”标兵岗创建活动相结合较好地开展了工作。县卫生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对二级机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了“一票否决”制,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学法用法活动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多样化。为加强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县审计局、交警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等单位为每一位干部专门印制发放了“法律法规口袋书”,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定期学法制度,先后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21个部门窗口的主管领导为全体工作人员定期上法制课,逐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组织开展了“优秀窗口”和“政务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激起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彻底屏弃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官府作风,使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政务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还充分利用现代电子设备,为每次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干部职工的学法活动制作了图文并茂的电子课件,提高了干部学法的兴趣;县教育局还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副股级以上的干部200多人集中进行了一次教育法律法规的考试;年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也组织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集中三天时间开展了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县电信局要求每个干职员工通过中国电信网上大学每月至少学习三个小时,并对学习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检查督促和公布,干职员工每月在网上大学学了多长时间、做了多少试题一目了然;县房地产管理局、农机局、电力局、计生局等单位还特别邀请了县法制办、县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士和律师为本单位的干职员工有计划的上法制课。这些充分反映出我县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已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和多样化,呈现出可喜的局面。 四、部门法宣传力度加大。为了深入扎实地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县交警大队将普法的触角伸入了全县各中小学校、车站、码头、村、组,在县电视台开通了“交通在线”栏目,每年在法制宣传方面投入的经费多达15万元以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县水利局出动4台宣传车到全县所有乡镇进行了部门法的巡回宣传;县司法局在开展“法律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中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相关知识的宣传;县房地产管理局、气象局、盐务局、林业局、公安局等单位在重要的活动日、宣传日(周)期间还要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像县房地产管理局计划采取为每一位手机用户发短信的方法宣传部门法;县质监局和工商局为了有力保障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年初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了财务预算,两单位“3•15”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五、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行为规范。县残联、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电信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都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了一整套内部管理的“小宪法”,上班秩序井然,环境卫生整洁,干部职工精神焕发,特别是国土资源局、电信局、地税局、政务中心,实行了电子指纹考勤制度,审计局、自来水公司的考勤制度也坚持的很好,像审计局在考勤方面就有局领导专门进行监督,不容许代签和补签,并且实行签到排名,县自来水公司干职员工的“挂牌上岗”制度坚持得好,任何人随时到自来水公司都能看到每个干职员工胸前都挂着工作牌,整齐划一,县国土资源局的内部管理制度较硬,特别是单位采购物件必须由监察室审批后购买;县公路局的对干部职工也管理得非常严格,特别是对养路维护工和质抄员的管理,今年有几名质抄员因私分了15元钱受到停工学习半年、调离岗位的处罚。 此外,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都有了较大提高。从总体情况看,各部门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部门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目标责任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要求也存在一些差距。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尽管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上仍然有差距,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对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飘浮、不扎实、流于形式、忙于应付。有的人弄不懂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关系,弄不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治理的关系;有的人认为依法治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学法考法;有的人甚至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专业法的宣传看成是县委、县政府的事。 二是部门专业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不够深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的单位没有抓住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普法教育,普法成效不明显,宣传普及部门专业法的力度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度还不够,在宣传的形式上和实用性上还有欠缺。 三是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能作用的发挥上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相关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不及时,重要文件遗失的现象严重;有的单位没有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依法治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没有及时传送给“一把手”签阅,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没有及时上报,给工作造成了被动的局面,好的经验和作法得不到及时总结、推广。有个别单位依法治局的机构不健全,领导小组的组长不是由“一把手”担任。 为有利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各单位都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改进。 一、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端正指导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力戒浮躁浮夸、形式主义的做法,自觉维护办事机构的良好形象。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对于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的工作计划任务和重大活动,要做到上下统一、步调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另搞一套的做法,同时,做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避免敷衍应付、照抄照搬、脱离实际。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确保决策符合客观实际。要善于总结经验,培养、发现和推广典型,精心选择确定各方面工作的示范点,切实组织开展各类示范活动,以点带面地促进工作。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各单位每年都要聘请法律专家、律师为党组学习中心组、干部举办2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确保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系统性和学法内容、学法时间、学法效果“三到位”,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认真落实面向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和措施,广泛深入开展部门专业法的宣传普及。要深入农村和村组,扎实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各项集中宣传教育工作,以各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免费为农村和城镇居民户发送法制宣传资料,义务组织适当的法律知识培训,利用互联网等途径,面向公众无偿地开展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克服重安排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倾向。 六、加强对普法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保障开展工作有必要的经费,同时要防止普法专项经费被挤占挪用导致经费条件难保证、职能活动难开展的行为。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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