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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08-03 15:33:39 来源:
 
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宣传部门、县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局、依法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组织实施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2、重点是宣传普及宪法和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要达到的目标 1、深入开展对宪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 2、深入开展对物权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内容,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自觉履行对于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义务; 3、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内容,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巩固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4、深入开展婚姻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深入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合作社的设立和登记、成员、扶持政策等内容,促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6、深入开展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观念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 7、深入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生产等内容,引导农民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更高的要求; 8、深入开展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等内容,防止动物疫病传染蔓延,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9、深入开展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等内容,引导农民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同时要结合各乡镇实际,深入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如针对占地、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山林水源争议等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农村和谐稳定服务。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扎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5月中下旬,由依法治县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造法制宣传声势。 2、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5月下旬举办一期全县村级普法、调解主任培训班。要通过县党校、乡村法制夜校、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阵地,采取法制讲座、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乡镇干部学法日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制度,重点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 3、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农民工面临的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深入到农民工培训基地,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等宣传措施,使他们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 4、积极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要积极贯彻执行今年2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发送及组织学习的通知》,把免费发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作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任务和措施,下大力气抓好落实。要规范发送方法,确保《读本》发送到每家农户手中,同时要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采取宣讲、培训、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读本》知识的宣传普及。 5、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墙报、板报、挂图、标语、横幅、夜校等传统阵地作用的基础上,要利用各地对农村文化发展投入不断增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逐步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有利条件,发挥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现代大众媒体快捷、生动、形象、直观的优势,用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要开办各种形式的法制专栏,报道法制新闻、法制专题,播放法制影视节目,增强法制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在宣传教育月期间,乡镇要协调本地的电视台安排播放《农村普法系列读物》DVD光碟,并组织农民收看,让农民在娱乐中学得法律知识。 四、具体要求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担负起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真正把这一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创造各种必要条件,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的建设,保障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 2、各部门、单位要相互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为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县农办、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信访局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印发资料、送法下乡、宣讲培训等具体活动。          南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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