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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2008-11-18 15:33:39 来源:
 
为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指明正确的法律维权途径,构建一个有利于矛盾和谐解决平台,特制定律师信访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 一、坚持每周一指派一名律师到信访接待室参与信访接待工作; 二、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要积极为上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对确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上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妥善解决了大量涉法涉诉问题; 四、参加信访接待的律师要利用其专业背景将为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更多法律说明,起到化解矛盾的润滑作用,缓解群众的不信任和对立情绪; 五、参加信访接待的律师要对上访者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六、接受上访群众委托,为其代理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对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帮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等。 关于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的通 知 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局研究,决定在赫山区信访局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按照《赫山区律师信访接待 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赫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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