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园,区直部门和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益阳市赫山区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益阳市赫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益阳市赫山区2008年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16分)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健全办事机构,人员异动的单位要在四月份调整到位。(3分) 2、各级党委、政府要确保年内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次以上。(4分) 3、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行业要求成立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并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3分) 4、建立党委中心法制学习组。各级党委要建立中心学习组,年内要保证3次以上的法制专题学习。要做到小组有学习计划,个人要有学习笔记。(6分) 二、整章建制(15分) 5、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各单位依据区依治办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在4月中旬报区依治办备案。(3分) 6、落实经费保障。乡镇按照人均0.2元,街道按照人均0.3元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部门单位按需筹资,并列入年初整体规划。(3分) 7、规范内务建设。各乡镇、街道依治办和部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办公室工作职责要上墙,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要落实,文档资料整理规范。(5分) 8、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五五”普法年度工作。半年总结在6月中旬,全年总结在10月下旬上报依治办备案。(4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18分) 9、集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法制宣传教育主要为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9月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和“严打”整治斗争等重大法制宣传活动。(10分) 10、创办法制宣传栏。各单位要建好永久性法制宣传栏,年内要创办专栏3期以上,每次宣传栏的内容应由各单位依治办和办事机构存档(栏目考核以每期专栏照片、栏目资料为准)。(4分) 11、凡聘为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的,每期要给所在中小学举办法制讲座不得少于2次(考核以教案为准)。(4分) 四、干部学法用法(35分) 12、积极参加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并认真负责组考工作。各单位要按区年度干部考试要求,积极参与报考,搞好复习迎考。凡设考点的单位和有组考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考工作。(4分) 1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为在编人数的100%,凡参与考试的单位应按人事局核定的在职在编人数报考,确保人人参考。(12分) 14、按区依治办下发的教材任务,积极完成《普法读本》和《领导学法用法200问》发行工作。(14分) 15、组织干部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区组织的法制培训,各单位利用法制夜校和法制教育活动室年内要集中组织2次以上的干部法制培训,要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编写授课教案(教案内容为本年度规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5分) 五、基层民主法制工作(16分) 16、各乡镇、街道要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村(居)委、社区要搞好“四个一”建设(1个法制宣传栏、1所法制夜校、1家法律阅览室、1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对口扶建部门要协助基层单位搞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8分) 17、建立示范村和示范点。乡镇要有2个、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有1个示范村(社区)单位,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年内分别向区依治办上报1篇和2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材料,乡镇、街道分别在5月和10月底之前各上报1篇,并上报相关典型经验材料4篇。(8分) 六、奖励分数 18、《普法读本》超额完成10%奖1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0问》每超额完成一份奖1分。 19、参加重大法制教育竞赛活动,获得市级以上集体(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3分、2分、1分;获得区级集体(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2分、1分、0.5分。 附件:赫山区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考核 办法 报:市依治办 益阳市赫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 赫山区200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目标任务 基本分 考核办法 计分 1 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3 查相关文件,未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扣3分 2 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部署依治工作2次以上 4 查依治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每少1次扣2分 3 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 3 无法制宣传队伍扣3分 4 建立党委中心法制学习组,集中举办法制专题学习3次以上 6 党委中心组法制专题学习每少1次扣2分 5 结合实际,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规划,并及时上报备案 3 未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扣3分 6 普法经费按乡镇(街道)人均0.2、0.3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部门单位按需筹资。 3 普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扣2分,经费不到位扣1分 7 依治办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要上墙,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5 依治办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末上墙的各扣0.5分,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0.8分 8 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4 未上报的每项扣1.5分,未按时上报的每项扣0.5分。 序号 目标任务 基本分 考核办法 计分 9 集中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和严打整治斗争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 每项活动未制定实施方案扣1分,每项活动未上报活动总结扣1分 10 建立永久性法制宣传栏,并创办专栏3期以上(凭图片、资料为准) 4 未建立专栏扣1分,专栏内容每少一期扣1分 11 凡聘为法制副校长或校外辅导员的,每期给所在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不得少于2次 4 法制讲座每少1次扣2分 12 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认真负责组考工作 4 未按区考试领导小组要求,组考工作不得力,出现重大失误的扣3分 13 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应为在编人数的100% 12 参考率达到90%为满分,每少10%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14 积极做好《普法读本》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0问》的发行工作 14 《普法读本》发行为10分,完成95%记满分,每少10%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0问》发行为4分,完成95%记满分,每少10%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15 组织干部法制培训,编写教案并集中授课2次以上(教案内容为本年度法制教育内容) 5 未参加区组织的干部法制培训扣1分,本单位末举办培训班扣1分,每少1次扣1.5分,教案每缺1次扣1.5分 16 乡镇、街道加强村(居)委、社区“四个一”建设,部门单位与对口扶建单位搞好法制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8 未部署和组织开展该项工作的扣2分,“四个一”建设每缺一项扣1.5分 17 乡镇要有2个、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有1个示范(社区)单位(往年的除外),部门单位上报1篇,乡镇、街道上报2篇普法信息材料 8 缺一个示范单位的扣2分,信息材料每少1篇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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