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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通知

2011-12-26 15:42:47 来源:
 

 怀治市办发[2011]19

 

关于积极参加2011年度

“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快法治湖南建设进程,实现全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省依法治省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根据湘治省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全面回顾“六五”普法开局之年我省和我市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及所取得的进步与成就,深入宣传具有重要法治意义的典型人物和事件,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水平,不断推进法治湖南和法治怀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对象和标准

201111日至1231日期间,凡全市公民中或全市范围内出现的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推进我市民主与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产生积极作用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均可参评。

(一)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1、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事迹突出;

2、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我市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中某些方面取得了一致公认的

业绩、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4、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二)法治事件评选标准:

1、对推动我市的法治进程具有典型意义和引导、促进作用;

2、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被普通百姓广泛关注;

3、在全市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即日起至2012115日)

1、各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怀单位、高校、媒体等单位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候选人物及事件。

2、市依法治市办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干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各不超过10个),上报活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初评及公示(2012130日至226)

1、确定入围对象:活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若干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并通过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湖南法治网(www.hnfz.net)和法治湖南媒体机进行发布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

2、接受公众投票:对公示的入围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公众投票,作为下阶段决选的参考依据。社会公众可登陆湖南法治网(www.hnfz.net)相关专题点击投票。

第三阶段:决选(2012227-3月上旬)

由评审委员会全体评委对入围的候选人物和候选事件进行正式评选,并以入围候选人物和事件的公众投票票数为参考,最终确定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结果。

第四阶段:发布(20123月上旬

省依法治省办通过下发文件和组织湖南日报及《法治湖南》专刊、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湖南法治网、红网、法治湖南媒体机等各类媒体发布此次评选的结果,并继续开展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四、活动要求

1、深化认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对于推进今后“六五”普法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明确各部门责任,积极参与推荐。各地、各单位可优先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人物和事件,但两类对象的推荐数量均不得超过10个。

2、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媒体,面向全社会对评选活动进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各地、各部门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要求,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人物和事件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并对我市法治建设进程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

3、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各单位推荐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要按照文件要求和规定时间,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114(如发电子文档请电话告知)。

联系人:孙凌翔

电话:0745-27305852719637

电子信箱:abcd0585@163.com

附件:

一: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名单

二: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推荐表

 

 

 

 

怀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名单

 

一、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1、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  

2、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有仁  

3、桃源县观音寺镇燕家坪村村民燕为栋  

4、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  

5、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局长陈杰  

6、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严德荣  

7、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调研员(挂职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长跃  

8、原永州监狱民警(抗甲流烈士)吴战保    

9吉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矮寨中队中队长吴浩  

10、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帆  

 

二、2010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1、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法治湖南”战略决策

2、《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颁布实施

3、衡钢打赢印度反倾销诉讼案

4、长沙市岳麓区凤凰山庄27户居民状告政府“收回土地决定”程序违法胜诉案

5“铁腕治警”——我省公安系统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国推介

6、溆浦县数千名选民投票罢免获刑人大代表

7我省率先出台规范募捐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募捐条例》

8、湖南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量刑建议改革

9、长沙市雨花区见义勇为伤残可获终身保障

10、湘潭市尝试驾照直考还权于民

 

附件二

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推荐表

 

候选人物姓名

 

所在单位(住址)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职业

(职务)

 

 

 

 

 

 

 

                  (盖  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

 

电话(手机)

 

               

注:人物事迹可另附材料

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推荐表

 

候选事件名称

 

 

 

 

 

 

 

                  (盖  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

 

电话(手机)

 

注:事件简介可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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