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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爱我司法、兴我司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7-12-28 15:33:39 来源:
 
乡(镇)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爱我司法、兴我司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通知后,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深入调研,认真撰写稿件,具体要求如下: 1、各乡镇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撰写的稿件不得少于1篇; 2、所撰写的稿件必须紧扣主题,观点明确,积极向上,逻辑严谨,文笔流畅; 3、各乡镇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处、所、中心要确定人员积极认真撰写稿件,并由乡镇分管领导及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审核后于6月底报县局政工室; 4、县局成立“爱我司法、兴我司法”主题征文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上报的稿件进行初步评审评比,并将评选出的优秀稿件向市局推荐。此次征文活动列入县局对乡镇和各股室、处、所、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5、上报稿件方式:所有稿件均需上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8628222 电子邮箱:FPH8628222@163.com 附: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爱我司法、兴我司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桂东县司法局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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