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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汝城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12-19 15:33:39 来源:
 
关于印发《汝城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各单位: 现将《汝城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 汝城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包括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将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汝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维稳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汝城”的工作思路,及时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汝城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曹为民 副组长:朱宾利 欧敏 成员:各相关单位主管法制宣传教育副职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宣教股,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欧敏任办公室主任,黄小玉为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1. 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势法制宣传。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乡村换届等社会热点、难点事件实施之前和实施期间,各责任单位要组织庞大的法制宣传队伍对当事人进行强势法制宣传。通过发放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开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全面宣传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国有土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不得妨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聚集,不得堵塞交通,不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位,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要使群众懂得,即使诉求合理合法,但表达方式方法不合法,仍然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要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及时掌握上访动态。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单位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和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协助维护信访秩序。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有关要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对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 2.加强联系,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总结经验,上报资料。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收集资料,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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