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汝治县发[2008]4号 关于开展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县直暨省市驻汝各单位,县属各中学: 现将《汝城县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08年11月27日 汝城县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围绕今年省、市、县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和“树立法律权威,促进富民强省”。 三、时间安排 11月底至2009年元月中旬。 四、宣传重点 (一)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前进方向,宣传我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形式 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运用好传统的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丰富座谈会、论坛、讲座、征文、演讲、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继续用好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宣传册(页)、宣传纪念品等手段;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剧)目;要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要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六、活动内容 (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在活动期间特别是“12.4”这天广泛动员和发动党政机关干部、社区居民、中小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活动,重点开展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在全县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及各种公共场所广泛张贴由省依法治省办统一印制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六届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及挂图。组织广大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城镇大型公共场所和社区开展有一定声势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要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墙报、板报,积极建立、完善和用好社区法制学(夜)校和法律书屋(阅览室)。 12月4日,县普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县城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各乡镇要以“12.4”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2008湖南新青年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呼吁全社会关注祖国未来,关注青年人的成长,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活动方案附后) (三)认真组织参评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二)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开展有针对性、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活动,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宣传法律知识。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在借鉴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突破传统方式,积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如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平台,使宣传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统一行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特别是法制宣传业务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联络协调。县直机关工委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县直机关公职人员参与此次活动;教育局要做好对各中小学校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中小学校师生踊跃参与此次活动;县国资委要做好县属国有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企业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和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全面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一、2008湖南新青年普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二、2008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方案及推荐表 汝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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