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论坛      您还没有登录 或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上稿统计| 专项活动情况统计 |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法治>> 郴州>> 宜章>>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宜章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09-05 15:33:39 来源:
 
宜治县发[2008]4号 关于印发《宜章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现将《宜章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宜章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不良风气的污染和侵蚀。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青少年的意识,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大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泛开展意外事故防范及卫生救护、心理健康、自我保护知识讲授等活动。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有的放矢,以多种途径及形式深入学校、社区等青少年集中的区域开展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2月。 四、活动方式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造成声势,注重实效。 (一)各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学习有关法制教育资料和读物,开办好一块法制教育专栏,举办好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 (二)教育局要举办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内容以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直接相关的法律为主,通过竞赛推动广大青少年学法活动的开展。 (三)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普法讲座活动。要结合当前形势,结合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校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开展法制讲座,送法进校园。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答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县综治办要协调公安、文化、工商、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摊档;督促落实“一校聘一警”,达到“警校共建安全文明学校”的效果。 (五)县法院在一中、六中、八中、湘粤组织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收集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律师、法官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六)县公安局策划推出一次禁毒宣传教育在县级中学进行巡回教育。通过图片展览、禁毒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化毒品预防教育,推动创建“无毒学校”、“无毒社区”工作有效开展,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对毒品的认识,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县交巡警大队要在一中、六中、八中、湘粤、一完小、二完小、三完小、附小及县城周边学校举行一次交通法规宣传讲座。通过专家现场讲座,图片、录像等多种直观有效的形式,加强青少年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引导他们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自觉维护自身及家人生命安危。 (八)检察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专门档案,主动与派出所、学校、村(居)委会、家庭联系,在活动中,对今年的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并作好回访记录,要召开一次在校生犯罪典型案件座谈会,邀请相关学校和社会代表参加,有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九)团县委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一次青少年自护行动。以防震减灾知识、卫生救护知识、气象知识及防雷电教育、防火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从保护青少年出发,教会青少年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县妇联要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总结交流家长学校活动的工作经验,提升家长素质,并协助做好中小学生的维权工作。 (十一)县教育局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及时交流总结,活动月内要召开一次法制副校长座谈会,督促和落实法制副校长课时和教材。 (十二)610办要在县级学校开展一次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在各校培养一名反邪教组织骨干,并督促每期向学生上一堂反邪教组织法制课。 (十三)县关工委要组织政治觉悟高,教育管理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老干部对留守青少年、儿童和残疾青少年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建立帮扶档案,并长期开展好法制教育。 (十四)县司法局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上报,邀请依法治县督查团开展对该次活动的督查。 (十五)宣传部门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排电视记者、报刊记者全程报到各单位活动开展,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朝明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刘泉、黄培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焦能飞,县政协副主席张利海任副组长,黄武章、黄继茂,肖日春、周 莉、李元斌、颜子龙、王强必、杨智勇、彭建华、邝光荣、张丽萍、欧荣瑶、谷剑为成员,领导小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欧荣瑶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依法治县督查团将于12月底前到活动参与单位检查督促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情况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筹划,具体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密切协作、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针对青少年在法律知识方面产生的误区和盲点,集中解决因此而产生的难点、问题,各尽所职,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建设,注重结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要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确保宣传月活动既有内容,又有声势。 (四)建立机制,注重长效。在活动结束后,各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效果好的做法要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从今年起,每年9月至12月将作为宜章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各有关单位按各职能自觉开展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活动。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督查安排 督查时间:2008年12月30日 组长 成员 督查单位 督查内容 刘 黄武章 教育局 是否组织竞赛活动,是否召开法制副校长座谈会 曾 柯 公安局 是否组织学校开展禁毒展览和进学校上法制课 泉 黄东旺 法 院 是否组织开展模拟法庭 交巡警大队 是否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图片展览 黄 欧荣瑶 综治办 “一校聘一警”花名册是否健全 培 欧长沙 610办 是否进校上法制课,是否有反邪教骨干名单 忠 检察院 是否召开座谈会,是否有回访记录 宣传部 宣传报到情况 张 肖日春 妇联 家长学校开展情况 利 张 醒 团县委 相关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海 关工委 帮扶档案情况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飘过